關閉廣告
阿弼的不動產部落格
跳到主文
歡迎光臨我在痞客邦的小天地,這裡,有不動產的相關訊息、買賣資訊、有好聽的音樂、好笑的影片,歡迎參觀囉!
部落格全站分類:
財經政論
相簿
部落格
留言
名片
Jan
08
Wed
2014
13:05
拖5年了!台中「硬起來」拆違建,不從即法辦 作者:MyGoNews林湘慈 時間:2013-12-06
close
拖5年了!台中「硬起來」拆違建,不從即法辦
作者:MyGoNews林湘慈
時間:2013-12-06
分享到:
字级:
轉寄
收藏
列印
施工中新違章建築將依法執行強制拆除,如制止不從將移送法辦
新聞摘要
施工中新違章建築將依法執行強制拆除,如制止不從將移送法辦
【MyGoNews林湘慈/綜合報導】2013年12月2日有媒體報載「大里區益民路二段違章建築檢舉5年拆2牆,違建出租無法度」,台中市府都市發展局對此澄清,此建築物於2009年1月間領得5層建築物使用執照後,於屋前法定空地增建5層,經原台中縣政府於2009年4月查報認定為違章建築物,並開立違章建築物拆除通知單通知拆除在案,按規定予以分類分期列管拆除,但「限於經費、人力,未能完成拆除」。
都發局指出,依據中央所訂「違章建築處理辦法」第11條之1規定,2012年11月已公告全市既存違章建築之劃分日期為2011年4月20日,針對既存違章建築影響公共安全者,由都市發展局訂定拆除計畫限期拆除;不影響公共安全者,分類分期予以列管拆除,因此大里區益民路二段違章建築屬既存違章建築,按規定予以分類分期列管拆除。
另外,都市發展局為有效遏阻新違章建築之產生,將採取即報即拆的斷然措施。凡施工中新違建一經查報認定為實質違章建築,即違反建築法、都市計畫法規定無法補辦建築執照者,隨即於2日內派員強制拆除其中「一部分」,並同時勒令違建人立即停工,通知違建人負責於「一定期限」內自行拆除完畢。
且經過民眾檢舉、區公所查報員或都發局派員複查發現有復工情形,即視為非法復工制止不從,將逕依建築法第93條「依本法規定勒令停工之建築物,非經許可不得擅自復工;未經許可擅自復工經制止不從者,除強制拆除其建築物或勒令恢復原狀外,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3萬元以下罰金。」之規定移送法辦。
據統計2010年至2013年11月底,違建人違反建築法第93條規定,經都發局移送法辦並經台中地方法院刑事判決共計37案,都發局請民眾遵守法令,切勿加蓋違建,以免觸犯刑責。
全站熱搜
創作者介紹
阿弼
阿弼的不動產部落格
阿弼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
(0)
人氣(
)
E-mail轉寄
留言列表
發表留言
站方公告
[公告] 2025/01/23 至 2025/2/2 信用卡繳費功能維護通知
[公告] 2025/02/01 ibon 繳費系統維護通知
[公告] 2025 年農曆春節期間服務公告
活動快報
零卸妝...
第一個MIT礦物彩妝品牌,六大訴求一罐搞定,粉底溫...
看更多活動好康
我的好友
熱門文章
文章分類
笑話區 (12)
聽歌囉 (27)
影片區 (35)
不動產訊息 (263)
心情日記 (49)
生活資訊 (8)
佳言美句 (121)
不動產物件出售 (2)
最新文章
最新留言
動態訂閱
文章精選
文章精選
2014 七月 (2)
2014 六月 (5)
2014 五月 (25)
2014 四月 (35)
2014 三月 (48)
2014 二月 (52)
2014 一月 (30)
2013 十二月 (25)
2013 十一月 (44)
2013 十月 (38)
2013 九月 (72)
2013 八月 (114)
2013 七月 (27)
所有文章列表
文章搜尋
新聞交換(RSS)
誰來我家
參觀人氣
本日人氣:
累積人氣:
QR Code
POWERED BY
(登入)
關閉視窗
留言列表